【劏房租管】立法會三讀通過設立劏房租管 陳帆:現階段設起始租金有困難
發布時間: 2021/10/20 19:15
最後更新: 2021/10/20 19:15
立法會今日以37票贊成、2票棄權下,三讀審議《2021年業主與租客(綜合)(修訂)條例草案》,就「劏房」和分間單位訂立租務管制,並通過修正案將續租加租上限定於10%。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,社會不能漠視劏房戶面對的困難,修例後可保障劏房租戶免受任意加租等情況。
陳帆又強調,政府一直關心劏房租戶,自己近日亦與議員探訪劏房租客,認為在目前經濟情況下,不會出現任意加租情況。他指出,修例將就業主及租客義務的設立強制性條款,要求雙方必須簽訂書面租賃協議,並規定租賃期為2年,而租客享有次期租賃權利,同時規管加租幅度不多於10%,以及將濫收水電費行為列為罪行。
他續指,修例會於刊憲日起計3個月後,即1月下旬起實施,差餉物業估價署會成立一個50人的新小組,處理相關事宜。他又指,由於劏房租金涉及一藍子因素影響,現階段制訂客觀的起始租金機制有困難,但指政府已覓得有足夠土地,興建15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,並計劃增加至20000個單位,同時為輪候公屋逾3年市民提供現金津貼。
會議間,民建聯議員鄭泳舜支持草案,指過去6年劏房單位數目增加14000個,總數達11萬個,估計有關數字仍會再上升,強調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提出,香港在2049年必須告別劏房,認為港府應在短時間內增加公屋,及過渡性房屋單位數目。
身兼行會成員的議員葉劉淑儀同樣支持修例,但認為政府仍要處理不少後續問題,促請政府跟進劏房居住環境惡劣等情況。
不過,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不滿草案並無加入起始租金,形容今次的劏房租管法案已「走樣」,猶如「好事變壞事」,表明自己會「含淚」投棄權票。
政府提出的修例草案中,建議為租客提供「2+2」的4年租住權保障,並列明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等。當局早前又接納議員建議,提出修正案將續租加租上限由原定15%,下調至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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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胡偉明